口腔医学院(口腔医院)入选山东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

发布日期:2022年11月16日 09:09     作者:张小玢     

近日,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通知,公布山东省药品化妆品监测哨点考核结果及增选哨点名单,口腔医学院(口腔医院)入选为山东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。

按照《山东省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管理办法》(鲁药监发〔2019〕16号)文件要求,学院(医院)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。与此同时,为切实推进牙膏科学监管,全面夯实牙膏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基础,前期在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中心的指导下,学院(医院)获评全国牙膏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单位,院长葛少华入选全国牙膏不良反应监测专委会成员。

本次成功入选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,既是肯定也是鞭策。下一步,学院(医院)将紧紧围绕各级监管监测部门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,充分发挥技术资源优势,在重点品种监测、药物警戒方法研究、信号临床验证、科普知识宣传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实践,不断凸显哨点医院领头羊作用,带动区域医疗机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能力的快速提升,为助力山东省形成完善的牙膏不良反应监测体系贡献力量。